(1)水源污染:据资料介绍,生猪日粮中氮和磷的吸收率只有30%~35%,其余大部分被排出体外。经粪尿排出的氮、磷,其中一部分氮挥发到大气中增加大气中氮含量,严重时形成酸雨,危害农作物;其余的大部分被氧化成硝酸盐渗入地下或排入江河严重污染水质,造成江河、池塘藻类和浮游生物大量繁殖,产生多种有害物质,进一步危害环境。
(2)空气污染:由于规模猪场高密度饲养,猪舍内潮湿,粪尿排泄量大,而猪粪恶臭成分高达230种,加上猪呼出的CO2,大量有害气体(如氨、硫化氢、甲烷、粪臭素和硫醇类等多种臭气混合体)排放到大气中,加剧空气污染。随着恶臭气体不断产生、扩散,污染半径可达2~5 km,严重危害人类健康。
(3)土壤污染:猪饲料中都添加有一定剂量的铁、铜、锌等微量元素,因而生猪粪尿排泄物中同样存在这些成分。如果将猪粪尿作为有机肥料投放到农田中,长此以往,将导致氮、磷、铁、铜、锌及其他微量元素在土壤中富积,从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发育。大量未经处理的养猪废水、粪便直接排入农田或农田灌溉水渠,导致肥力过剩,从而破坏农作物的生长环境,甚至无法耕种而抛荒。
(4)生物污染:有些人畜共患的病原微生物或其他有害微生物也随污水排到环境中,形成生物污染。特别是在农村,相当多群众饮用井水,其水源为浅表水,这样就更是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。2009年,惠州市博罗县环保局收到该县龙溪镇深湖村村民对猪场的投诉,但投诉理由并不是污水排放和猪粪太臭,而是因为该猪场擅自焚烧废旧塑胶等工业垃圾,排放刺激性气体。2011年,中山市板芙镇村民投诉该镇某猪场污染环境,中山市板芙环保分局等对猪场进行实地考察后,发现该猪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涌,也未办理报批手续,最终,该猪场被板芙城管部门强制拆除。2011年11月,珠海特区报报道了一起猪场污染导致农田歉收的事件。村民称猪场污染导致村内河道周边土壤污染严重,河涌表面黑色的污垢已经凝结成块,水稻大幅减产,越靠近河涌的地方水稻长势越差。2013年3月份,上海黄浦江松江段水域近日漂浮大量死猪,全市累计出动打捞船只233艘,共打捞死猪5916头。上海继续加强与浙江省和嘉兴市农业部门高度重视。这一系列事件引起人们对养殖业污染问题。
2013年11月11日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发布,2014年1月1日实施。作为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,明确了以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,也明确了以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,为规模化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指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。2014年是实施的开局之年,力度和决心都非比寻常,特别是广东、福建、浙江、深圳等南方诸省成为首要生猪环保改造对象。其中广东主要改造100头以下小场户,新建年出栏3万头/年以上大户。这种势头也将加速我国生猪存栏量缩减,寻求再平衡。2014年主要地区禁养/强拆情况:
(1)环保法出台执行力度不断加大,环保成本势必增加。据调查,猪场建设环保投入比重已占40-50%,未来生猪养殖成本将再上一个台阶,生猪成本或将由行业公认的13元/公斤成本价上涨至14元/公斤;
(2)环保法规仍进一步促进产业转移,东北成养殖新区;经济发达及养殖密集地区向山区边远地区转移,成生猪养殖调整区;
(3)加速规模化进程的步伐,猪场总价值和抗风险能力将有不同程度的提高;